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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会计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吗?

彭怀文 彭怀文说
2024-08-28

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会计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吗?

解答:

对于福利费的范围,无论是会计方面,还是税法方面,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范围

对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会计实务中一般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界定的范围作为基础。

1.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2.职工福利费不包括的内容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上述职工福利费不包括的内容,在会计核算时计入“工资薪金”。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务规定

1.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职工福利费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以正列举的形式明确了其列支范围: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职工福利费明确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要求: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3.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说明: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会计上的工资薪金提取数总额。

(三)企业购入桶装水的财税处理

根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几种情形:

1.作为“福利费”处理

从前述的会计和税务规定看,企业购入的桶装水如果是用在福利设施或场所的,比如用在企业职工食堂等地方,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就应该作为“福利费”处理。

2.作为“劳动保护费”处理

如果购进的桶装水,是用于一线生产员工的,比如高温作业场所的,实际上就是一种劳动保护,就可以“劳动保护费”处理。

3.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如果购进的桶装水,用在销售门店的,应作为“销售费用”处理;用在管理后勤部门使用的,就作为“管理费用”。

在销售门店或办公场所提供免费的饮用水,是基本工作环境的要求与配置,就跟这些场所免费提供照明、空调、座椅等一样,不能因为使用或享受的个人是员工就要做福利费,也不能因为免费使用或享受对象是客户就要视同销售。

4.作为成本处理的

如果企业餐饮企业的,购进桶装水用于餐饮经营的,应作为“主营业务成本”处理。比如,某泉水椰子鸡,现场添加某知名品牌的桶装矿泉水作为卖点,这是桶装水就是该餐饮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

5.不同用途导致不同的税务处理

如果是用于集体福利的,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税前扣除要受14%的比例限制。除福利费以外的用途,企业就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也可以按规定据实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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